文物建筑電氣防火導則(試行)
(二〇一七年一月)
前 言
為增強文物建筑電氣火災防控能力,指導文物建筑電氣火災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與整改,規范采取有效的電氣火災防護技術措施,減少火災危害,保證文物建筑安全,根據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關于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公安部《古城鎮古村寨火災防控技術指導意見》,國家文物局、公安部消防局組織編制了《文物建筑電氣防火導則(試行)》(以下簡稱《導則》)。
本《導則》編制中,以近年來文物建筑電氣火災起因鑒定成果為基礎,專題研究了文物建筑用電特點和電氣火災隱患特征,總結和運用近年來我國電氣火災防護技術和管理措施,借鑒國際先進理念,并廣泛征求了有關方面的意見,最后經專家和有關部門審查定稿。本《導則》主要技術內容包括:文物建筑電氣火災風險評估及風險等級確定方法、電氣火災隱患整改、電氣火災監控系統設置、電氣火災防控管理及日常檢查等內容。
本《導則》由國家文物局、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沈陽消防研究所主編,云南省公安消防總隊、河北省公安消防總隊、北京市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參與編制。
目 錄
1總則
2分類
3電氣火災風險評估及危險等級劃分
4電氣火災防控措施
4.1文物建筑用電的一般規定
4.2文物建筑電氣火災隱患的整改原則
4.3配電設備火災隱患整改
4.4配電線路火災隱患的整改
4.5用電設備火災隱患整改
4.6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選型及設置
5文物建筑電氣火災防控管理與日常檢查
5.1文物建筑電氣火災防控管理
5.2文物建筑電氣火災隱患的安全檢查